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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有问有答——二手房过户要收取哪些费用

发表于2014-12-14

  市民齐先生:最近准备购置一套二手房,想咨询二手房过户费用中的评估费和测绘费是同一个收费吗?如果不是,应怎么收费?

市住建委:评估公司出具的是房产价值的评估报告,缴纳的是评估费用。交测绘费是由测绘单位出具房产测绘报告。这是两个不同的服务项目。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房产测绘和登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存量房转移登记中的房产测绘,坚持当事人双方自愿申请的原则。申请人在办理房屋登记时可选择利用附图复印件,也可重新向房产测绘机构申请出具房产分户图。但原房屋所有权证附图为非具有规定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测绘并统一出具的规范附图的,房产坐落、面积等附图内容已发生变化的以及房屋所有权人名称变更且房屋所有权证附图标有原房屋所有权名称的,必须重新申请房产测绘。二手房房产测绘收费标准为:80元/户。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该收费标准就是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房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则分7个档次,按照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划分,具体标准是:房地产价格总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按5‰的费率计收;房地产价格总额在101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的,按2.5‰的费率计收;房地产价格总额在1001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的,按1.5‰的费率计收;房地产价格总额在2001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的,按0.8‰的费率计收;房地产价格总额在5001万元以上至8000万元的,按0.4‰的费率计收;房地产价格总额在8001万元以上至1亿元的,按0.2‰的费率计收;房地产价格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按0.1‰的费率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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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12-14

这下心中有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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