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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建议市民在打车时提前 向司机师傅问清楚收费问题

发表于2014-05-07

  “司机‘邀请’我与另一位同学一起坐了出租车,但是车到站了却打算向我们分别收全款。”5月4日,胜利学院大三的学生小宋向记者反映了自己的打车经历,并向记者询问:“拼车不是应该共摊车费吗?”

 

小宋告诉记者,近日她准备从胜利学院打车去济南路附近,在等车的时候,一位已经载着一名乘客的出租车司机摇下车窗问她去哪儿。听小宋说的地点与车上乘客一致,便“邀请”小宋上车。“也就是起步价的距离,本来没想坐。

 

   但是如果两个人平分车费的话,跟坐公交车差不多,所以我就上车了,”小宋告诉记者。但是到了目的地之后,同车的乘客给了小宋4元钱后,便下车了。小宋看司机师傅未打表,便拿出了10元钱给她,并等着对方找自己2元钱。司机师傅却告诉她:“本来应该收你们16元的,收你10块已经是便宜不少了,就不再找钱了。”“司机为了赚钱,带两个乘客,走一样的距离还想赚两份钱,”小宋有些气愤地向记者说道。

 

随后,记者咨询我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出租车在营运时,如果征得车上乘客同意就可以拼车。如果第一位乘客不同意,司机不能强制拼车。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既然司机师傅又“邀请”了小宋上车,第一位乘客应当是在同意拼车的情况下,才让其上车。另外,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有这种情况下的“拼车”才成立,且出租车师傅有权向两位乘客分别收取全款。 “分摊车费的情况应该是两位乘客因为认识或者其他原因,私下商量好的,而如果是司机师傅后来跟乘客协商的,则不能分摊。”交通运输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并建议市民在接受拼车时提前向司机师傅问清楚收费问题。另外,市民遇到出租车司机强制拼车,或因拼车发生纠纷等其他不良现象时,可拨打市交通运输局投诉电话8321960进行投诉。

 

 

 


 

 

信息提供:东营房产网门户搜房网

 

 

 

发表于2014-05-08

这配图的上镜率挺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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