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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二三线城市限购 加的“码”有多重?

发表于2011-07-19

上周,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五项工作,其中“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购措施”成为焦点,一时间,“房地产调控加码,限购扩至二三线城市”的舆论声四起,甚至有人猜测,“限购很可能全国化,限购城市可能增加超过一百个”。

事实上,对比之前的“国十条”和新“国八条”,这五条内容多数是重复的。且不说房价调控目标、保障房建设、差别信贷、供地计划、规范租赁市场等内容都是对此前政策的进一步强调和落实,就说被“放大”了的二三线城市要限购的内容,在新“国八条”中也有相应的表述,即“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而目前已出台限购令的40个城市中,除了重庆和拉萨,共有3个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26个省会城市和6个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这些城市除4个一线城市外,均在二三线城市之列。尽管已出台限购的二线城市只占三分之二,三线城市没有几个,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提出“也要限购的二三线城市”是有前提的,那就是“房价上涨过快的”,而非所有二三线城市都要求限购。

从昨日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来看,在70个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中,环比涨幅超过0.3%的13个城市主要是二三线城市,其中只有两个城市没有出台限购政策;同比涨幅5%的29个城市也基本都是二三线城市,其中有2个二线城市和13个三线城市未出台限购政策;而同比涨幅在8%以上的7个城市中,只有秦皇岛、洛阳和丹东3个城市未出台限购政策。

且不说如何定义“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单以上面涨幅数据看,需要限购的二三线城市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多。况且,在要求限购之前,还要分析这些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原因是什么。而从分类价格指数看,秦皇岛、洛阳和丹东三个城市的90平米以下小户型房价涨幅要高于90~144平米和144平米以上这两种大中户型的涨幅,这也许表明刚性需求仍是较大因素。

不可否认,限购政策在这轮调控中“功不可没”,限购最严的一线城市成交量萎缩,投机投资需求明显被挤压出市场,6月的房价同比涨幅也是最低的。特别是北京限购后,首次置业的自住需求和本地户籍购房的都占到九成,均较之前增加了四成。而二三线城市的成交量依然火热,这其中有刚性需求过旺的因素,当然也不排除限购执行不力使当地投资需求进入和一线城市的投资投机需求转移的因素。

因此,限购与否,不能光看房价涨幅,还要分析其中原因。住建部这次也在调查二三线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原因,限购执行不力的地方要严格落实,未限购的地方进一步商定是否需要限购,即使拟个限购名单,城市数量也不会太多,范围扩大到全国的可能性更是不大。

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召开,是为了在调控的关键时期抓好前期各项政策的落实,巩固前期取得初步成效的调控效果,针对的是部分城市房价上涨压力仍然较大,有的城市调控力度有所放松的问题,表明了中央的调控力度不会放松,更多的是一种警示和震慑作用,并不意味这政策继续全面收紧。

而且,从长期来看,年初的新“国八条”中明确表述是“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这就注定行政手段不会是房地产调控的长期政策。虽然这个“一定时期”并没有明确,但是国家会根据市场的变化情况来决定何时终止。尽管北京有消息说限购将成为住房制度长期执行,但毕竟北京与众不同。如此看来,如果说调控加码了,这个“码”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重,甚至都谈不上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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