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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奋斗一生!终得一房!产权到期?!怎么办?!

发表于2011-04-07
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的阿里山小区居民来说,撞“限”的日子已经真真切切地来了。
阿里山小区位于青岛开发区阿里山路,一期建于1992年,到2009年6月份,将有300户左右住宅的土地达到使用期限,距2009年该小区首批住宅用地使用权撞“限”又过去了两年。据了解,小区至今仍未等到合理的解决方式,而当地官方则谨慎等待着相关政策的出台。胶着状态背后,聚焦着公众对房屋土地产权的深切关注。
仅有20年、30年的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是黄岛一度作为改革先行者的产物。
这里曾是国务院最早批准成立的14个经济开发区之一,1989年,由于当时尚无政策可依,黄岛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上,作出今天看来仍旧大胆的尝试:对以阿里山小区为主的部分住宅用地使用权,设定20年和30年不等的期限。
产权期限快到了房子难转手
  1992年,赵欣父亲所在单位将半栋楼买下来分给职工居住,1994年前后将房子出售给职工个人。买房子时,赵欣父母都知道20年期限的事,但当时觉得离自己很远没当回事。
  作为黄岛区最早开发的房产之一,阿里山小区占据了较好的地理位置,紧邻当地最好的黄浦江路小学、香江路小学以及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2006年,赵欣毕业后留京,父母想把老房卖掉跟随女儿,却发现因20年期限快到了,房子已经很不好卖了。
  除了房屋交易,给小区居民带来的还有其他困扰。赵欣告诉记者,一位邻居曾拿房产证去银行抵押,得到的答复是,对土地使用年限快到期的房子,银行无法放款。
20年中的延期个案
曾先生一家堪称例外。作为最早入住该小区的居民,他位于东小区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已被延期至50年。
2004年,曾先生单位就曾为在该小区购买的另一些住宅用地续期,以便于出售。在单位保存的一张当年开具的“开发区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专用票据”上,曾先生看到,单位以当时每平方米465.92元的土地价格为4000平方米的面积续期至2039年。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如何续,是有偿还是无偿,《物权法》并没有作更多解释。
住宅用地期满后究竟怎么办?当你奋斗一生得来的房子产权到期了,你觉得房子应该继续延期还是收归国家所有?延期的话,应该无偿还是有偿。
发表于2011-04-07

G党真的不想混下去了,现在出这个政策不明显是想让劳动人民拿着一辈子血汗钱养这群寄生虫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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